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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市园林局原局长贺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9-29   来源:审理室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经中共安庆市委批准,安庆市纪委监委对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市园林局原局长贺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贺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企图掩饰、隐匿相关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工程业务承接、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贺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贺猛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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