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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木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大观区纪委监委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经中共安庆市大观区委批准,安庆市大观区纪委监委对安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木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木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在单位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李木纯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大观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木纯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大观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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