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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吴国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潜山市纪委监委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经中共潜山市委批准,潜山市纪委监委对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吴国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国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长期与管理服务对象打牌,借机敛财;利欲熏心,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伙同他人索取钱款。

吴国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潜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潜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国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潜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潜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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