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部门信息 > 详细内容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开展以工代赈项目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4-05-11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以工代赈管理,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确保“赈”出实效,近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发改委,对全市2022年以来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全面开展摸排。针对全市2022年以来总投资2.8亿元的56个以工代赈项目,围绕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绩效目标等认真进行梳理,重点查看市、县两级以工代赈投资计划分解下达与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包括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全面掌握各地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进展、劳务报酬发放、带动群众就业、赈济模式拓展等情况。

组织实地检查。实地深入潜山市痘姆乡、余井镇、黄柏镇以及太湖县汤泉乡、百里镇等地,通过听取以工代赈项目情况汇报、查看项目现场和档案资料,详细检查项目实施和带动群众务工、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劳务报酬、工程款发放等情况,重点查看项目是否落实“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求,是否落实“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政策内涵把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是否存在“重建设、轻赈济”滥用以工代赈政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否存在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等情况,确保项目实现促进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增收目标任务。

督导问题整改。针对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问题整改,督促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同时,针对在建项目,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坚守“赈”的初心,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当地农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并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要求各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以工代赈计划执行监测机制,实行定期调度、动态监测,并对项目发挥“赈”的作用效果进行评价。

下一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还将持续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监督,督促各地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赈”的作用,确保党中央富民政策落地落实。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