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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发布时间:2023-04-20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首责,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围绕机制建立,推动顶格部署。聚焦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治理体系,明确乡镇和村(居)委会是责任主体,积极探索村(居)委会带领村民参与黑臭水体治理路径。发挥村(居)民主体地位,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村规民约,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成立高规格的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指挥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监督部署“五治理、两清理、一连通” 整治任务,即治理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水产养殖尾水、工业和服务业废水、种植业面源污染,清理各类垃圾、淤积底泥,实施水系连通,建立县验收、市复核、省评估成效的验收工作机制。

围绕问题导向,推动深入排查。采取列席相关会议和调取有关资料等方式,参与黑臭水体排查工作,要求相关部门排查带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既要摸得准、又要摸得清,既要有广度、更要有深度,建立完整、准确的清单台账,并在当地主流媒体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截至目前,各地已完成新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最新排查出9条农村黑臭水体,全市累计81条农村黑臭水体。过去两年已完成20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2023年、2024年、2025年计划分别完成24条、20条、1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确保2025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围绕资金项目,推动系统整治。突出资金项目,围绕全面展开黑臭水体污染溯源,与驻在单位共向发力,制定“一水一策”整治方案,实施分类整治。要求各地统筹整合相关资金,落实黑臭水体治理和管护经费,对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巡查管护,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指导各地探索实践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产业开发项目融合实施。推动将黑臭水体治理与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水美乡村建设等一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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