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近日,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分别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开展廉政会商。
会上,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领导班子)通报了本单位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情况,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安排。
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各综合监督单位继续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四个方面意见建议。一是持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出台的《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三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省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大会精神,以更加过硬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四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刻认识“风腐一体”“由风及腐”的危险性,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表态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自觉接受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