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采取四项措施,助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稳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督促市医保局全面推行DIP付费方式,实现统筹区域、医疗机构、疾病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实行“六项支持”,助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改革运行以来,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明显加强,医院服务性收入明显增加,中医医疗机构结算率普遍提高,基层医院就诊率逐步回升,全市医保基金收支趋势向好。
不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协同市医保局先后开展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持续构筑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生命线”。2022年,全市共检查一级以上定点医药机构3265家,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618家,约谈278家,通报批评17家,责令改正365家,暂停医保18家,解除医保协议13家,追回医保基金4329.22万元,行政处罚154.33万元。
持续优化医保经办管理。会同市医保局加强医保经办窗口建设,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经办质效。加强医保行风建设、医保经办规范化建设和医保15分钟服务圈建设。做好新冠肺炎费用结算、新冠疫苗费用支付工作。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做好异地直接结算和稽核内控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
切实抓好信访工作。2022年,配合市医保局受理办结各类投诉、建议、信访件850件,咨询电话2.4万余人次,来访接待40余人次,办结率100%,答复满意率99%以上,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无信访积案、无串访、无越访、无闹访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