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近日,面对持续来袭的重污染气团传输影响,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迅速响应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精准监督压实防治责任,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为污染防治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聚焦责任落实强监督。坚持把责任落实作为监督的首要环节,紧盯驻在单位各级各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对中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积极落实中央及省市应急响应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参与专题会议、查阅问题清单、及时约谈提醒等方式,重点监督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全员出动,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聚焦措施落地强监督。充分发挥“室组地”协调联动优势,会同对口联系室组建联合督导组,结合应急减排清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达一线,深入重点涉气企业、建筑工地、国控监测点等,通过实地核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查阅应急减排台账、现场询问管控措施执行等方式,详细核实重点排放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并现场查看污染物在线排放情况。督查组同时还对全市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移动源等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严防因监管不力导致污染叠加。
聚焦问题整改强监督。紧盯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同时,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12月21日后我市空气质量整体趋于改善,解除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预警期间我市未发生重污染天,有效应对本轮污染过程。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