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建议你委及时开展复查复核,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和沟通反馈等工作。”近日,安庆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针对某群众反映社区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侵害其利益突出问题,及时向属地纪委监委发出《重复举报预警通知单》。
今年以来,安庆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检举控告处理情况检查督办工作,推动检举控告及时规范办理,在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量上持续发力。
加强线上督促检查。依托检举举报平台重点针对转送件接收登记是否规范、分流转送是否超期、实名举报办理是否到位、检举控告处置结果是否反馈、闭环管理是否落实等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点对点”指出并督促整改,并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季度工作总结调度会上予以通报,进一步强化各级受理办理工作责任,解决突出问题,更好服务监督执纪执法。对存在问题较为普遍的县区和乡镇,及时约谈相关领导和信访室负责人,以检查促规范,以通报促落实,以责任促担当,推动检举控告依规处理、工作形成闭环。
加大交办督办力度。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可查性强的“蝇贪蚁腐”问题,以及教育、医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园林绿化、开发区建设以及民生等重点领域、行业突出问题,及时筛选典型举报进行交办督办。交办工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建立台账,对承办单位办理信访举报件的进度加强跟踪督促,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工作中,视情采取发函、电话、听取汇报、调阅案卷等方式督促催办,压紧压实承办部门首办责任,确保群众举报得到及时规范处理。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采取集中或个案交办106件,转立案55件,留置5人,第一种形态处理91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挽回经济损失710万余元。
严格办理质量审核。严格交办件报结审核,个案交办件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进行集体审核,对涉及案件疑难复杂的视情组织监督检查、案件审理等部门联合审核。集中交办件由市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负责跟踪督办并严格审核把关,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实行“三步审核”,即承办部门在核查结束后,首先报县区纪委监委包案领导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再审;再审通过的,呈报市纪委监委包案领导审批结案,予以销号。同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教育、医疗、殡葬、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开展全市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正规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大对检举控告检查督办工作力度,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我市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安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