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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纪委监委出台与驻宜垂管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中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纪检四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与驻宜垂管单位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按照中央纪委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安庆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与驻宜垂管单位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从问题线索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查询措施协助、业务交流和干部培训、廉洁文化共建等五个方面,加强和规范协作配合。

在问题线索移送方面,明确了市纪委监委与驻宜垂管单位协商及移送等相关程序。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方面,按照试点范围内、试点范围外,对驻宜垂管单位管理的公职人员,依据不同规定确定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范围。在协助采取查询措施方面,明确了查询种类、商请协助查询程序。在业务交流和干部培训方面,明确了市纪委监委、驻宜垂管单位相互解答查办案件中专业性问题,市纪委监委将驻宜垂管单位纪检干部培训一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里。在共建廉洁文化方面,市纪委监委依托“宜城清风”廉洁文化品牌,与驻宜垂管单位积极协作,共同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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