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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工作办法 助力新时代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18   来源:信访室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规范做好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工作,推动群众举报“件件有着落”,安庆市纪委监委以全市开展基层信访举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年活动为牵引,进一步明确实名检举控告认定标准,细化规范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反馈工作,切实维护实名举报人合法权益,真正把信访举报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一是建章立制促规范。结合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实名检举控告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做法,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有关法规规定,研究制定《安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对实名检举控告的认定、核实和作出受理告知、办理和结果反馈、监督检查、保密等进一步细化明确,完善规范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全流程、各环节,压实办理责任,明确操作要求,不断提升实名检举控告办理质效,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

二是强力推进抓落实。全市信访举报部门每年将下级受理的初次实名检举控告按期处置率、办结率、满意率等指标纳入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内容。会同案件审理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部门对移送和转送的实名检举控告办理质量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对问题查否或者实名举报人不满意又重复举报的,优先列入抽查范围;每半年,针对重复实名检举控告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列入常态化治理范围,通过领导包案、提级办理、交叉复核等方式推动问题及时化解。

三是严督细查强责任。坚持把处理初次实名检举控告和闭环管理工作作为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每月汇总《实名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自查台账》《信访件超期分办问题按月自查台账》等数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信访件进行全面自查,对未按规定开展受理告知、结果反馈的,详细填报存在问题原因及下步改正措施。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各县(市、区)信访举报部门和派(驻)出机构实名检举控告自查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对登记录入不及时、超过时限未告知、推诿敷衍走形式的,严督实督、一督到底,确保实名信访举报办理到位。

“在下步工作中,对于实名检举控告件,我们将严格落实‘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要求,并严格予以保密,切实保障检举控告人的各项权利,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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