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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年轻党员干部分享学习感悟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编者按: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安庆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组织委机关和市委巡察机构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等方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今天,推送部分年轻党员干部学习体会,供大家借鉴学习。

 

一支部李超: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通过学习研讨、警示教育、知识竞赛等形式,系统学习了《条例》,我对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有了更深理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深学一层、深悟一分、深进一步,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熟知党纪法规的条款内容,深刻把握纪律文本背后的核心要求,把握好执纪尺度,精准定性量纪,同时,把日常开展警示教育中的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

 

二支部汪顺生:

《条例》于我而言,不仅仅是一部党内法规,它使我“道心”坚固,不因人生路上的诸多诱惑而误入歧途;它也像是一把戒尺,让我不至于身处红线而不自知;它也是一面明镜,正我衣冠,清我本心;它更是一柄利剑,是我日常工作中的好搭档,常拭常新,永葆锋利。愿我们都能以《条例》清风常吹初心,都能不畏“腐”云遮望眼,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始终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三支部郭继春:

通过参加党纪学习教育,我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都有了很大提高,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时刻刻把党纪国法牢记心头。太多的警示教育案例都表明,不求新知,不思进取,放松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必将走向人民的反面,最终只会是自取灭亡。而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知识水平、精神境界和政治素质,是拒腐防变的重要途径。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党纪学习教育不仅仅要将其作为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水平的途径,更要知行合一,将党的纪律转化为自律、‌自警、‌自省的修身戒条。

 

四支部蒋晟: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持续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把《条例》作为“案头书”“枕边书”,以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提升政治觉悟、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底线思维;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做到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同时以学促干狠抓落实,围绕中心工作强监督,紧盯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严格按照党纪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初心、体悟使命,自觉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五支部方浩:

从党的章程到《条例》,从六大纪律到具体规定,通过逐一学习、逐条领会,我深感讲政治、守规矩的重要,必须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加强党性锻炼,确保忠诚于党。通过反面案例,我认识到细节决定成败,要以《条例》为镜,自查自纠,弘扬党的光荣传统,确保教育实效。通过警示教育,我深知要将党纪知识内化为行动指南,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牢记身份和使命,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

 

六支部尹政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纪律规矩红线意识、底线意识。要真学实学、学用结合,坚持用《条例》指导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效。

 

巡察机构党支部李晨: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警示教育片里一个个鲜活的腐败案例,正是因为落马干部在诱惑、“围猎”面前没有定住神、立住脚,纪律底线失守,最终一步步走上不归路,下场令人无比惋惜,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清醒的认识到,作为青年巡察干部,要做“打铁人”,必须先成为“铁打的人”,始终将《条例》作为行为规范的准绳,时刻对标对表,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擦亮廉洁底色,任何时候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做到脚踏实地,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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