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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工作人员刘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4-08-29   来源:潜山市纪委监委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潜山市纪委监委对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工作人员刘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丧失廉洁底线,利用职权影响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权谋私,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或伙同他人索取钱款。

刘广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潜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广开除党籍处分;责令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除与刘广的劳动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潜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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