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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四举措”做实安全生产督查

发布时间:2024-09-29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求,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采取找、商、选、盯“四种举措”精准开展监督,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筑牢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屏障。

找准坐标,查实风险隐患。近期,驻委纪检监察组成立督查组,按计划、分步骤赴宿松县、望江县卫健委和县医院、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市第六人民医院,重点围绕建筑、消防、设备、生化、毒麻药品、燃气、车辆、信访维稳等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发现消防工程、房屋漏水、人身安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整改不及时等六个方面的问题,下发监督建议书,要求责任单位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整改。

通报会商,压实主体责任。向驻在单位党组通报发现的安全问题,会商安全生产管理关键环节的梗阻情况,督促卫健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发挥好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决策、考核、重要工作部署、工作资源配置、督导检查等方面的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压实职能部门、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方面的积极性,织密安全生产管理的防护网和监督网。

选取案例,突出教育警示。选取辖内两家医疗机构消防工程改造项目的拖延施工、督导乏力问题作为“慢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全市卫健系统,凸显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工程事关人身财产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各医疗机构组织传达学习全覆盖,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漏洞,补齐短板,避免“破窗效应”的发生。

紧盯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驻在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能及时整改的督促其立行立改,不具备及时整改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整改计划的时限要求,积极采取有关措施去落实。驻委纪检监察组安排专人跟踪关注安全问题整改事项,紧盯整改进度,有始有终,直至问题整改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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