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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多举措规范我市限额以下项目交易

发布时间:2024-08-29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深化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规范我市出台《安庆市限额以下项目交易活动的指导意见》,今年以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公管局健全制度落实、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我市依法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程序规范、信息公开、项目管理有序。

健全制度规则。督促市公管局为市直单位等发包人培训《安庆市限额以下项目交易指导意见》,为市直单位完善内控制度提供依据;制定《安庆市乡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活动暂行规定(试行)》,为乡镇等发包人划分3类限额以下项目、6类以上信息公开渠道等。

开展专项治理。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公管局先后开展多轮乡镇、高校、市直(县直)单位等领域招标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应招未招、应进未进”等问题。开展限额以下项目制度执行及项目发包问题专项检查,对全市2012个限额以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788个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执行法律规定有偏差、发包方式执行不规范、信息公开未执行等10类问题,均整改到位。

推进信息公开。督促市公管局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开辟“限额以下项目”专栏,要求限额以下项目必须在“限额以下专栏”、项目单位网站、代理机构网站、政务公开栏等3个以上渠道发布竞价公告、成交公告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举行政策宣讲。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公管局组织骨干人员赴市直单位、县级平台、乡镇等领域,为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机构等不同主体开展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政策法规宣讲和培训,推动发包人更好理解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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