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驻在单位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推动驻在单位建立全市公安警务督察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公安队伍自身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围绕重点举报投诉处理及化解、执法服务、“四个安全”、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着眼抓落实、促规范、提质效,进一步提高驻在单位监督管理的精准性、全面性。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职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紧盯公安重点工作,下延、前伸监督触角,监督检查公安督察、机关党委等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落实、履行职责等情况,督促驻在单位落实监督职责。
加强协作联动,提升监督质效。整合公安法制、审计等警种部门资源,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深化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总结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足,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原因,分析研判驻在单监管漏洞,精准把脉、找准症结,提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