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部门信息 > 详细内容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三加强”督促做好甲流防治

发布时间:2023-03-24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近期,流感发病率在个别地区呈上升趋势,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督促驻在单位做好甲型流感防治工作,用心守护群众身体健康。

加强监测预警。协同驻在单位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甄别前来就诊的患者,对疑似甲流患者引导至定点医院就诊,进行甲流抗原检测,及时给予对症治疗。自3月12日起,每日收集发热门诊、普通门诊及14岁以下儿童的就诊情况,了解甲流住院患者有关情况,研判当前流感发展趋势,做好准备工作。

加强诊治保障。督促驻在单位安排专家巡回指导组到各医疗机构进行巡诊指导,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摸清全市医疗机构及药店的奥司他韦等相关药品储备情况,必要时通过医共体牵头单位协调保障药品供应,并积极联系医药公司采购相关药品,着力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加强宣教培训。会同驻在单位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宣传栏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了解相关疾病知识,提高科学防控和早诊早治意识。各医疗机构以“自学+集中授课”的方式做好流感病毒感染诊疗工作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规范化诊疗水平。各学校常态化开展发热、咳嗽等传染病症状监测,做好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的消毒通风,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置。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