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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11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召开整改专题会议9次,召开相关部门、单位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9次,并专题到市委巡察办汇报6次。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贯彻落实医保政策尚有差距、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为民服务效率不够高、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方面有差距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相对滞后的问题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省委、市委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内容,经局党组研究,印发《中共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邀请市委讲师团领导列席旁听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对局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安排提出指导意见。三是中心组学习提前下发学习内容,指定1-2人专题发言,其他参学人员积极参与讨论,确保学习讨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根据学习内容,分类进行安排。将重大主题安排中心组学习,医保中心工作、政策解读安排党组学习,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等安排党支部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五是将政治理论学习与实地调研相互融合。开展主题调研,听取基层政策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推动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医保重点工作互融互促。2021年共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27次,平均每次安排学习内容5项,开展医保大讲堂、读书班等学习培训10期,保证了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

2.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格

(2)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印发并严格执行《中共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规则》。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20余次,均由集体讨论并严格履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相关工作汇报完毕后,出席人员先行表态,局主要领导最后表态。二是执行会议记录完成后由主持人检查并签字确认。三是将档案整理工作外包给安庆市档案事务所,对局文书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归档,档案内容不涉密。四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相互批评,党员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责任心。

(3)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印发并严格执行《中共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机构设置、考核奖惩等由党组讨论和决定。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20余次。二是印发并严格执行《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规则》,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和行政效能。三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局机关和两中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费用支出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剖析,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相互批评,党员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责任心。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

(4)针对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的问题

一是印发《安庆市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研判制度》等3个制度及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清单,全面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三是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均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和剖析,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担当。四是严格执行外请报告请示报告制度,巡察整改以来,2021年共外请专家授课3次,按规定进行了外请报告。

4.体制机制改革不够完善

(5)针对协调融合不够的问题

一是联合税务局、人社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安庆市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切实提升安庆市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质效。二是组织人员学习职工医保征缴相关业务知识及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相关规定;按照安庆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规范职工医保转移接续办理;讨论并出台《关于统一安庆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配置时间的通知》。三是建立五部门协同共建基础信息共享机制,与卫健委、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联合发文《关于建立基础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切实做好我市医保、养老保险、低保等工作,防范风险。四是优化征缴业务流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由原人社劳动代理部门经办,划归为市级医保部门统一办理。

5.贯彻落实医保政策尚有差距

(6)针对医保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在民生工程考核中位列全省及全市第一,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2020年度行风建设专项评价中荣获第二名,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优秀。二是通过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不定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三是结合“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开展医保政策进社区、进企业、进医疗机构等活动,“零”距离宣传医保政策,2021年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15场次。四是结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通过视频培训、新媒体宣传、线上知识问答、做客电台直播间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讲好医保故事,开展好医保政策宣传。五是每月1日,上线“1584”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六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医保问题,2021年为群众办理重点事项21项。七是开通老年人异地就医电话备案业务,截至2021年12月底,受理异地就医相关业务116人次;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明细数据已同步至“皖事通APP”,参保对象可实时在线查询;同时市医保中心新增两部医保热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自热线开通以来,有效接听率达90%以上,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均得到提升,异地就医政策咨询和投诉量呈持续下降趋势。

(7)针对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随着抗癌药谈判目录的扩大,原“17+13+X”说法已取消,现执行的是国家医保谈判药和省级谈判抗癌药。已在局网站对2021年前三季度省级谈判抗癌药市级公立医院回款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组织市卫健委、市立医院、第一人民医院、海军安庆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召开国家、省谈判抗癌药落地工作座谈会。三是印发《关于做好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协议到期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约定量、回款时限、考核机制等,目前市级医院回款时限不超过90天,县级医院不超过60天,基层医院不超过30天。四是联合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规定医院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开通绿色采购通道,明确考核机制,保障群众用药。五是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基层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的通知》,明确79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六是我市省级谈判抗癌药年约定采购量为39918最小单位数,截止目前完成31250最小单位数,已完成约定采购量的78%。七是召开全市谈判抗癌药落地工作推进会,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参会。会上对安徽省电视台曝光市立医院抗癌药落地进行了通报;驻市卫健委纪检组组长提具体要求;市立医院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同时加大对定点公立医院的监管。

(8)针对个别政策执行监督、研究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组付费实施方案》,明确从2020年6月1日起不再执行原按病种付费和按病种收费相关政策。目前三级医疗机构白内障定额标准是4400元,二级医疗机构是4000元,安庆施汉彬爱尔眼科医院属于二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比三级医疗机构定额标准低400元。二是从2020年7月份开始,医保信息结算系统实现全市统一,由市医保局信息科维护系统内执行的医保政策,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结算系统直接结算,全市医保政策执行统一。医保基金监管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实行常态化、全覆盖管理。三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局官方网站对清理情况进行发布,2021年4月发布第一批废止文件5个。四是举办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专家讲座,对各县(市)医保局DIP试点负责人、市区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和试点负责人进行了培训。五是结合医保宣传月活动,采取有奖知识问答、在线访谈、录制小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医保政策宣传,深入社区、企业、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政策宣传15场次,提高了医保政策知晓度。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6.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还不够坚决

(9)针对基层减负效果不佳的问题

一是专题学习《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加强了思想教育,筑牢了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防线。二是严格控制发文、报表、开会数量,非必要不开会,原则上除国家局、省局要求外,市局不要求上报报表。三是加强了部门协调,增进资源共享,如服务中心数据分析作为管理中心风险预警的约谈依据。四是整合了市医保网上办事系统,开发了报表生成系统,可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查询报表数据,最大限度减少基层报表数量。

(10)针对医保基金监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印发《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通知》,聘请了100位同志作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聘期2年,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医保监管。二是组织医保社会监督员参加市医保局通过“和直播”开展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视频培训,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起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三是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暨医保宣传月活动,组织医保社会监督员走进社区参与政策宣传活动。四是召开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广大社会监督员为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五是医保社会监督员工作群,不定期在群内发放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六是在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平台开发了社会监督员手机应用模块,畅通医保社会监督员沟通交流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让社会监督员收集的信息、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准确的汇总到信用监管平台,为社会监督赋能、为信用监管助力。

7.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为民服务效率不够高

(11)针对发文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医保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庆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确保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进行收发文处理。二是及时进行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整改以来未再发生类似事件。三是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市医保局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2020年度行风建设专项评价中荣获第二名,市医疗保障局窗口荣获“2020年度政务服务工作先进窗口”的称号,陈菲荣获“服务标兵”称号,吕瑶、于萍荣获“先进个人”称号。四是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12)针对服务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一是2021年6月底前,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重复缴费、财政资助等特殊群体保费退缴工作。市医保服务中心已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安庆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退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退费工作,明确要求自2022年起退费工作于保险年度内的一季度前完成。二是2020年4月3日医保管理中心财务科已退还相关参保费用。三是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同时警醒其他工作人员,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四是组织医保服务窗口全体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庆市医疗保障系统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实行日晨会制度,梳理前一工作日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稳步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五是出台了《安庆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办法》,以制度规范行为、追究责任,提高服务人员责任心。六是开通了5897115和5897116两部“云呼叫”电话,可进行语音自助和人工服务选择,增设5897250和5897252两部人工热线,选派4位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门接听热线电话,认真记录每一个来电问题,并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业务,确保问题“不过夜”。自热线开通以来,有效接听率达90%以上,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均得到提升。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医保咨询需求,咨询电话打不通情况得到有效缓解。七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医保服务热线咨询业务纳入“12345”市长热线一并管理,广泛听取参保群众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八是全省2020 年度行风建设专项评价中,综合评定位列全省第二名。九是2021年10月,省医保局、省医保中心、省异地就医中心组成调研组,深入安庆市就医保服务“微改进”开展调研,并形成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8.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13)针对财务支出附件不全和发票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安庆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开展了培训,提高了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局办公室和两中心财务科进行了自查自纠,确保财务支出发票和手续符合规定要求,自查自纠中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局机关和两中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费用支出进行严格把关,手续不全不得支出。四是对5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14)针对公务接待费支出“四单不全”的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安庆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提高了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局办公室和两中心财务科进行了自查自纠,确保财务支出发票和手续符合规定要求,自查自纠中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局机关和两中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费用支出严格审核单据及附件,手续不全不得支出。四是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15)针对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对局机关及两中心财务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开展了培训,提高了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局机关和两中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费用支出进行严格把关,如手续不全不得支出。三是医保服务中心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出专家意见书不完整的资料5份,对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费用支付手续不完善情况及时完成整改,对专家评审意见书缺失的档案材料补充完整。派工作人员前往档案局学习档案归档工作。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见专家评审意见书,不支付专家审核费。四是对4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9.采购工作不规范

(16)针对采购公告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学习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二是按规定发布公告,组织招标。三是对之前采购项目进行梳理,举一反三,未发现违反采购相关规定事项。四是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17)针对不及时公示或未公示采购结果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学习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二是规范了招标工作管理,及时对信息进行公开。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按要求及时公示了询价或比选结果。四是对之前采购项目进行举一反三梳理,未发现违反采购相关规定事项。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的监管。五是对4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18)针对采购结果公示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学习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二是按规定对中标价格、候选单位等必要内容进行了公示。三是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19)针对集中采购评审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学习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二是制定了《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办法》。三是严格按照评审流程对2021年度非乙类医用设备进行采购评审,全市17家公立医院申报的126台(套)、涉及总金额1.627亿元医用设备配置合理性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112台(套)医用设备通过合理性审查。四是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20)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1年共召开党组会33次,其中涉及到党建工作谋划部署11次。二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及3个党支部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三是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落实分管领导联系指导党支部的工作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履行“一岗双责”。四是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了廉政谈话6人次。

11.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21)针对双重组织生活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仰,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基本制度。二是在各党支部召开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局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召开了学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对照四个方面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印发《安庆市医保局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醒制度(试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22)针对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落实分管领导联系指导党支部的工作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制定了《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各党支部分别制定了2021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三是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及时做好材料整理,如开展“巾帼学党史 医保建新功”“青春心向党 医保心为民”党团共建活动均制定了方案。四是3个党支部按要求开展党建业务学习,2021年各党支部共组织集中学习36次,党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均得到了提升。五是在各党支部召开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局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六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召开了学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对照四个方面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3)针对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等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制定了《中共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爱职工工作制度》,将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三是按《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谈话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谈心谈话记录,2021年开展了各类谈心谈话21人次,起到了很好的提醒、警示、关心和关怀的作用。

12.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方面有差距

(24)针对医保局机关医学类专业人才少的问题

一是已向组织、编制等部门报告申请将管理中心符合条件同志转任到局机关工作;同时培养提拔年轻干部,正在按组织程序办理。二是市医保服务中心在编制内招录3名工作人员,1名已到岗,2名正在招录,招聘专业涉及临床医学、药学、会计学等。三是组织各类学习培训,2021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7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各类专题业务培训10余次,开展医保大讲堂、读书班等学习培训10期,大大提高了干部队伍的业务知识水平。

1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

(25)针对干部考察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重要内容,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二是将在后续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规定,完善重点考察等程序。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剖析,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相互批评,党员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召开了学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对照四个方面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4.使用人员不合理

(26)针对市医保局使用中标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人员的问题

一是已向组织、编制等部门报告申请将管理中心符合条件同志转任到局机关工作;同时培养提拔年轻干部,正在按组织程序办理。二是市医保服务中心在编制内招录3名工作人员,1名已到岗,2名正在招录,招聘专业涉及临床医学、药学、会计学等。三是组织各类学习培训,2021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7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各类专题业务培训10余次,开展医保大讲堂、读书班等学习培训10期,大大提高了干部队伍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市医保局党组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梳理、检查,废止制度5项,修订和完善制度机制15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医保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861913;邮政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电子邮箱:aqybdz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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