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于9月3日至12月10日左右(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见各巡察组公告),对市委统战部等17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宗教局)、市财政局、市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公管局。
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重点局、市规划局。
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工商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土地收储中心、市统计局。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紧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同时立足巩固巡视成果,加强对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意见箱设立地点见各巡察单位公告。
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5505085680 电子信箱:aqdyxcz@163.com
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4790622388 电子信箱:aqswxcb201702@163.com
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3956494418 电子信箱:swxc003@163.com
第四巡察组举报电话:13966445911 电子信箱:aqswxcz04@126.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